海口9月14日电 今年9月起,海口市将在部分公立医院试点“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改善患者的就医感受,融洽医患关系,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今年3月,海南省妇幼保健院首先试水这一由国家卫计委倡导试点推行的新的诊疗服务模式,受到了多数患者的好评。
记者了解到,拥有海口市户籍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以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和濒危、危重及其他病情危急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将可在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部分公立医院的部分科室享受“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
针对部分医院担心该模式存在患者看完病不交钱的情况,海口市制定了五项制度进行保障,恶意逃费者只要有一次记录就会被列入“黑名单”,不能再享受该项惠民政策。同时,为缓解医院垫付资金的压力,海口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对试点医院预付一定的周转金,比例按照医院上年度医保收入总额的15%预付,并实行年终结算。对于实行预付制的医疗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将预拨一定的预付款,每月将预拨90%的年初定额,剩余10%待年终考核后根据考核返还。同时,海口市还规定,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费用结算,以此减轻医院的现金流压力,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这是一个新型的诊疗付费模式,目前海口还不具备全面推行的条件,政府鼓励医院探索尝试,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推开。”海口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海口市卫生部门制定的《在医疗机构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海口市预计用半年时间对新模式进行试点摸索,并在实践中按照“分级分类、稳步推进”的步骤在全市医疗机构中逐步推广。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人认为,从“先交钱后看病”到“先看病后付费”,虽然只是顺序的改变,但对医院来说却是革命性的。“这一模式改善了患者的就医感受,有助于融洽医患关系,有助于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该院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