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11号),国家食药监总局批准5家企业生产的5个中药品种列为“首家中药保护品种”,保护期限为2018年2月24日~2025年2月24日。
这5个品种为: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香平喘胶囊、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生产的金天格胶囊、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四磨汤口服液、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灯盏花素滴丸和武汉科兴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骨参片。
公告要求,同品种生产企业应按《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申报同品种保护,逾期不申报的,应停止生产;若继续生产,国家食药监总局将按《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公布,金嗓开音胶囊、通络生骨胶囊、百合更年安颗粒、复方益母胶囊、片仔癀5个中药保护品种继续给予保护,前两者的保护期限延长到2024年2月26日,后三者的保护期限分别延长到2023年11月26日、2023年11月26日和2024年9月15日。(记者 刘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