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中药保护品种公告(延长保护期第11号)》称,对5家企业生产的5个中药保护品种继续给予保护。
公告显示,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及有关规定,经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组织的委员审评、国家食药监总局核准,海正药业生产的通络生骨胶囊、同仁堂生产的百年更年安颗粒、片仔癀药业生产的片仔癀、西安碑林药业生产的金嗓开音胶囊以及翔宇药业生产的复方益母胶囊将继续给予保护。
据了解,我国的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属于行政保护措施,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特定中药品种在一定期限只允许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的一种保护制度。中药品种相关保护制度的实施,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药生产品种的低水平重复问题,改善企业间的无序竞争,一定程度上促进中药产业的现代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超过200个中药保护品种,2015年销售额过亿元的中药保护品种超过了70个,超5亿元的中药保护品种有21个。其中,销售额超10亿元的中药保护品种有8个。此外,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市场销量超过1亿元的中药保护品种共有46个产品,覆盖心血管、骨科、妇科、儿科等多个治疗领域。
(周二健康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