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行大病“二次报销”】北京市医改办2日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员, 看病费用在“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