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于2019年3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达的《关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9)108号】,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3月15日起暂停上市。
公告显示,因长生生物触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于2019年1月14日向公司送达《关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 深证上[2019]23 号)。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4.1.1条、14.1.6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15日起暂停上市。
长生生物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为六个月,暂停上市后,深交所后续将会对公司股票作出是否终止上市决定,如果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同时,深交所要求,长生生物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有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此前,长生生物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生产、销售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其中,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长春长生违法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7794034支,没收违法所得18.92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2亿元,罚没款共计91.04亿元。
长生生物于2019年3月6日起停牌,停牌之前,3月5日,长生生物股价收于1.51元/股,总市值为14.7亿元,不到疫苗事件爆发前的十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