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四川省发话了,确定年内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新华社消息,8月9日,从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四川省确定年内全部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四川还将同步建立补偿新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总体不增加。
根据内容,四川省的补偿新机制主要是:
以2017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总额为基数,固化测算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照9∶1的比例进行补偿。
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的90%,通过调整现行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补偿。重点提高受取消耗材加成影响大的诊疗、病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总体上保持公立医疗机构人均费用水平相对稳定。另外10%,通过医疗机构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自行消化。
自2017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开始,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天津、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宁夏等省市划定了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时间表。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是从政策上根除“以药补医”、“以械补医”、“以耗材补医”的空间,并联动调整服务价格,优化医院费用结构,使医疗机构从关注药品耗材数量扩张增加收入,转向关注服务质量的改进和提升。
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医院的情况是不同的,耗材加成取消虽是必然趋势,但时间点尚无法统一,有所区别。也不难看到,只要新的补偿机制到位,今后会有更多地区和医院逐渐取消耗材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