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医院护工转行做“血头” 利用互助献血漏洞组织卖血)
利用医疗机构缺乏对献血者与患者间的“亲友关系”进行严格核查的制度漏洞,大肆非法组织卖血。
今天下午,《法制晚报》记者从朝阳检察院获悉,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对利用互助献血漏洞非法组织卖血的犯罪嫌疑人周某、赵某批准逮捕。
护工转行做“血头” 分工明确招揽客户
周某曾为某医院的住院护工,在工作中得知医院存在严重的季节性缺血问题,医疗用血需求量大,遂辞去护工工作,找到长期组织卖血的同伙赵某,开始联系卖血人员进行非法组织卖血活动。
二人分工明确,周某负责在医院二层血液中心寻找需要用血的病人或其家属,与“客户”商定用血量及“好处费”标准等,一般为1500元/400ml左右;赵某则在朝阳区飘亮广场献血站附近组织、安排手下“血头”联系“血人”(献血人员),血头与招募的血人议定卖血价格后按照约定时间带“血人”到飘亮广场献血车,交待“血人”如何应付医生的询问。
卖血成功,周某从“客户”处收钱后,经由上线与下线之间逐级抽取现金提成,最后卖血者得到的好处费一般不超过400元/400ml。除此之外,还有专人负责在医院内发放印有卖血信息的名片和小广告,在医院与献血站间传送互助献血单及献血证,在卖血人卖血时望风、“看场子”,卖血团伙已逐渐形成组织。
线上线下齐上阵 多种方式招募“血人”
周某和赵某雇佣手下在“大学生兼职群”、“北京日结临时工”等贴吧、QQ群及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卖血信息,在外来务工者聚居的公共场所发放名片和小广告招募卖血人员,广告范围涉及海淀、朝阳、通州、昌平等区域。通过线上qq群、贴吧、微信朋友圈和线下发放、张贴小广告的方式,二人以正规渠道义务献血为幌子,大肆招募献血者。
由于招募的“血人”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未找到工作或者不愿从事体力劳动,生活困难,看到有偿卖血信息后通常会主动联系并召集周边熟人一同参与卖血。
一次卖血得利后,多数血人往往经由上线拉拢或者自身意愿,加入团伙进一步发展下线。通过这种方式,团伙人数迅速增多,规模迅速扩大。
为逃避打击,赵某在招募到血人后,仅告知血人在指定时间前往广场献血站等待,而后将血人手机号码告知手下血头,由专人联系血人具体进行卖血活动,这样,赵某只需躲在幕后操作,即可牟取不法利益。
互助献血审核松 利用漏洞大肆卖血
据周某交代,医院及献血站对献血人与用血人之间的关系不进行实质审查,在献血站不可能一一识别的情况下,用血病人只需在医院《互助献血单》上填写用血者及卖血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卖血者便可拿该单据到献血站进行献血,使得卖血行为符合相关程序规定,成功献血并借此获利。
在医院中,多数病患通常难以在有限时间内找到适合的亲友进行献血,使得病人往往主动寻找其团伙买血,买血成为病人及其家属获得手术用血最为便利的途径。黑色链条一旦形成,便成为血头们大肆卖血牟利的工具。
检察官建议 堵塞漏洞 加强监管
互助献血是法定的无偿献血形式之一,献血者和用血者之间需要具备直接的亲友关系,用血患者在医院《互助献血申请表》上填写用血患者及献血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献血者拿该单据到献血站进行献血,献血完成后领取献血证。互助献血所献血液由血站全部返回用血患者所在医院,用血患者凭献血证换取等量指定用血。与个人和团体无偿献血相比,互助献血的指向性、目的性更明确,可以起到迅速动员献血者的效果,从而缓解供血不足的状况。
针对上述案件情况,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薛汉荻建议:规范互助献血制度,堵塞漏洞。互助献血管理单位在采血过程中,不仅要核实献血者的登记表和身份证是否一致,而且应严格筛查献血者和指定病患之间的关系,发现具有非法组织卖血嫌疑的应及时报警。
加强信息监管,严厉打击传播非法组织卖血信息的行为。加大对利用网络传播非法组织卖血信息的打击力度,在城乡结合部等农民工聚居区设置重点区域,排查散发非法组织卖血信息的传单,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作者: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