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万余家单位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昨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即日起至6月30日,本市启动部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重新核定工作,而此次将涉及全市10万余家用人单位,为全市参保企业的1/4。重新核定工作按照“费率就低”原则,保证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这意味着这10万家企业的工伤费率有可能降低,减轻企业负担。
市社保中心表示,重新核定费率需用人单位持社保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所属辖区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手续。因为并非全部要重审,用人单位可先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http://www.bjrbj.gov.cn/csibiz)查询本单位是否在名单当中。具体操作方式为:在平台页面左侧的“重要通知”栏目下,点击《重新核定部分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告知》,按所在区获取辖区单位名单。
根据今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的相关政策,7月1日后用人单位将正式按照新费率进行缴费。这之前,还按现有缴费费率进行缴费。新政自去年10月1日起实施,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降低,自去年10月1日起至今年7月1日前,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由社保经代办机构采取抵充以后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方式处理。
据了解,本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后,将全市各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细化为八类,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一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本单位从业人员缴费工资的0.2%、0.4%、0.7%、0.9%、1.1%、1.3%、1.6%、1.9%。(作者: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