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医院购买医责险,本是为了将医疗风险转移出去。但现在,医院每年发生的实际赔偿远远大于医责险理赔数字,风险仍留在院内。日前,记者从上海浦东卫生发展研究院主办的医疗安全高峰论坛获悉,上海7家医院引入“上海地区综合医疗风险安心保障计划”,有望打破原有局面,由保险经纪公司全程介入医患调解过程,构建“调赔结合”新模式,探索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10月16日《新民晚报》)
医责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分担转移机制,可发挥互助共济的作用,在化解医疗纠纷、减轻医院和医生压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正因为如此,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力推此险,社会上将其列为强制险种的呼声也较高。但如今医责险面临叫好不叫座的窘境,不仅新加入的医院较少,不少已购买此险种的医院还打算退出。
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保险赔偿限额低,赔付到账时间过长,不能有效化解“医闹”等。医责险亏损风险大,保险公司不愿承保;专业性强,医疗事故的判断十分复杂,保险公司不愿过多介入。而且在理赔之前,保险公司通常要求纠纷确属医疗事故引起,但实际上,多数医疗纠纷并非医疗事故。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只负责纠纷定性后的赔款,不参与纠纷的调查、定性、协商等过程,医院和医生仍需承担整个过程带来的巨大压力。
比较理想的运营模式应该是,不管出现什么性质的医疗纠纷,医院和医生都可以置身事外,让保险公司全权处理。医院和医生既然购买了保险,就应该得到风险分担服务,就像司机购买车辆强制险后,不必为交通事故的定性与理赔额度的确定负责一样。上海市构建的“调赔结合”新模式,正是看到了保险公司介入不足这个关键问题,让保险公司挑起当前压在医院和医生肩上的重担。
但也要看到,“调赔结合”虽然赋予了保险公司调解纠纷的责任,但他们是否愿意、是否有能力做好这份工作,还是个未知数。影响医责险发展的许多难题仍没有得到根本化解,医责险还远没有形成成熟机制。不管怎样,让保险公司更全面地参与到医疗纠纷整个处理过程中,进而逐步完善这一险种,方向无疑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