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谭 嘉 实习记者荆伟龙 李姝晴)8月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相关情况。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秦省在会上介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自今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并实现省级统筹和即时结报。
秦省说,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补偿标准。2014年度,参合人员在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为1.5万元。年度补偿的封顶线为30万元。全省统一结算平台,在省级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增加大病保险补偿结算及补偿数据信息管理功能,实现各地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和对接,确保信息互联互通和必要的数据共享。省内住院符合报销条件的患者,出院时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基本医疗同步实行即时结报。对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的参合患者,在新农合统筹地区实行新农合与大病保险补偿的一站式结算服务。
该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省级财政部门从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中预留5%作为政策性亏损风险调节基金,以调动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