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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怎么赔偿?

2013-01-09 14:16:19 来源:《吉林工人报》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应当对劳动者承担下列赔偿责任: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除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外,还须加付劳动者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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