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在公司里干了10年,当时签了劳动合同转了档案,现在公司领导去向不明,两年多来不发工资不说,现在也没有解除合同,自己不能缴养老保险。相关部门表示,解除合同是第一步,不然很难办理后续一切事宜,唯一的解决办法是找到徐先生原公司的负责人。
家住张店的徐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从1999年起在淄博一企业上班,到2010年年初,工资开始发不下来,员工也陆续辞职了。徐先生也想辞职,就找到了领导,领导却说让徐先生放心,虽然目前发不下来工资,但是公司依旧会负责缴徐先生的养老保险。直到2010年10月,徐先生发现公司没有给自己缴养老保险,就去公司找领导,领导却已经没了踪影。
现在过去两年多了,公司没有破产,但只剩下三个员工。“2010年10月以后,我就在家歇着,今年6月,我又找到一份工作,可先前的单位没有解除合同,新单位不能给缴保险,哪怕是我自己缴,都缴不上。现在我就想解除合同,自己把养老保险缴上。”
今天上午,徐先生再次找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声称需要解除合同才能自己缴养老保险,若要在新单位重新缴费,由于两年来的缴费空白,难以续接,很可能面临前面十几年缴费清零的问题。
记者联系了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关于缴费的问题,需要咨询养老保险处。像徐先生这种情况,他们不能只根据劳动者一面之词就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张店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区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管是个人缴养老保险还是在新的单位缴费,都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现在只有找到徐先生原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才能进行下一步。(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