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保险金下月起上调
鉴于我市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我市户籍参保人的失业保险金,也相应作出调整。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从3月1日起,我市户籍参保人的失业保险金,从736元/人月调整为880元/人月。
市政府已于2011年2月1日下发《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3月1日起,将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为此,我市失业保险金按规定也作相应调整。从2011年3月起,将本市户籍参保人的失业保险金从736元/人月调整为880元/人月。
此外,从2011年3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保底标准,由920元调整为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