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3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据了解,此次调整将取消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调整后,除安宫牛黄丸等我国特产药品、部分生物碱类药品等少数品种外,绝大多数进口药品,特别是有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均将实现零关税。
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答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提出:“愿意以更开放的姿态继续进一步降低进口商品的总体税率水平,一些市场热销的消费品,包括药品,特别是群众、患者急需的抗癌药品,我们要较大幅度地降低进口税率,对抗癌药品力争降到零税率。”
4月12日,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斌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不合理加价,让群众感受到急需抗癌药价格有明显降低。
有分析人士指出,实施抗癌药品零关税,一方面,无疑会加强国内抗癌药物企业之间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更多肿瘤药药品进入中国市场的积极性(比如2017年全球前20位肿瘤药中还有8个药品尚未在我国上市,零税率实施将有望加速这些药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降低进口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附进口药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