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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院长无证行医被罚后继续行医 还伪造病历

2017-08-11 15:55:03 来源:法制网

(原标题:医院院长无证行医并加盖他人印章被查重庆三个月查处民营医院违法行为358户次)

手术室杂工为阑尾炎患者实施麻醉,医院院长无证行医还伪造病历……近年来,尽管重庆市民营医院已迅速发展到560余家,但总体来看“多而不强”,部分民营医院逐利心重,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近日,重庆市卫监局在为期三个月的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督查检查中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358户次,查处违法案件193件,已完成对8家医疗机构涉嫌违法的42条线索调查取证。

“双随机”交叉完成42条线索取证

在本次专项督查检查中,重庆市卫监局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358户次,其中,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94户次;超范围行医33户次;出租承包科室房屋1户次;出具虚假医学文书病历4户次;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10户次;未公示收费标准14户次。剩下的则是其他违法行为,共202户次。

此外,在对违法案件的督查检查中,共查处193件,罚没金额70.71万元,移送人力社保部门3件。

其中,对医疗机构责令改正139件,警告43件,罚款60.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9万元,不良行为记分74分。;对医务人员警告9人,罚款7.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37万元,暂停执业4人。

重庆市卫监局表示,在各区县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重庆市探索开展异地“双随机”交叉执法,累计抽调全市39个区县96名监督员,分四批次,异地交叉检查民营医院80家,目前已完成对8家医疗机构涉嫌违法的42条线索调查取证。

杂工无证实施麻醉并签名

2017年5月,交叉检查组检查发现,璧山区璧南医院“住院号:201701658的病历中,麻醉医师程某的资质未能提供”。

璧南医院在为“住院号201701658”的患者行“阑尾切除术”时,因无麻醉医师,遂请程某为患者行硬膜外麻醉,并在麻醉记录医师处签名。院方给程某支付了100元的操作费。

经调查核实:“麻醉医师”程某从社区医学专业中专毕业后,参加过半年麻醉专业培训,但一直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现为某公立医院在编人员,从事手术室杂工岗位。

鉴于程某未取得医师资格,为患者开展硬膜外麻醉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璧山区卫计委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工作单位作出了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罚奖励性绩效的行政处分,并以文件形式,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同时,璧南医院也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被行政处罚。

院长无证行医被罚后继续行医

2017年3月,沙坪坝区卫生监督员在专项行动中发现,重庆德爱中医医院儿科诊疗室中,彭某身穿白大褂正在开展诊疗活动。

经核实,彭某为该院院长,并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其开具的处方笺上有其本人签名且均加盖医师陈某某的印章。进一步检查发现,医师陈某某当时因休息并未上班,现场发现盖有陈某某印章的处方笺实际为彭某未经其许可擅自加盖。

对该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彭某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和伪造病历的2项违法行为,沙坪坝区卫计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合并处罚,对该院给予了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经核实,彭某2014年因无证行医曾被行政处罚过1次,且本次发现其伪造病历的行为,给予了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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