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筹划混改的重大事项再有实质性进展。12月27日晚间,人民同泰发布公告称,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本控股”)通过下属公司参与哈药集团混改,进而成为人民同泰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2017年12月27日,人民同泰收到中信资本股权投资(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本天津”)送交的《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哈尔滨市国资委送交的《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资本天津拟通过控制的黑龙江中信资本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资本医药”)对哈药集团进行增资。
具体来看,2017年12月25日,哈尔滨市国资委、中信资本天津之实际控制人中信资本控股旗下CITIC Capital Iceland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中信冰岛”)与WP Iceland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华平冰岛”)、哈尔滨国企重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哈药集团与中信资本医药签署《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中信资本医药对哈药集团实施增资并认购哈药集团新增注册资本15亿元。增资完成后,中信资本控股旗下三家企业(中信冰岛、华平冰岛、中信资本医药)合计持有哈药集团60.86%的股权,哈尔滨市国资委持有哈药集团的股权下降为32.02%,中信资本控股将成为哈药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进而成为人民同泰的实际控制人。
人民同泰在公告中称,中信资本控股作为哈药集团的重要投资者,通过下属企业对哈药集团增资的方式参与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哈药集团的发展。
据了解,哈药股份持有人民同泰约4.34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82%,为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持有哈药股份约11.73亿股股份,占哈药股份总股本的46%。此次增资前,哈尔滨市国资委持有哈药集团45%的股权,为哈药集团之控股股东,为人民同泰的实际控制人。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增资完成后,中信资本控股通过哈药集团间接拥有的权益将超过人民同泰已发行股份的30%,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信资本控股应当向除哈药股份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公司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鉴于中信资本控股系依据香港法律成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持有A股股份存在法律障碍,因此指定境内子公司中信资本天津对此次要约收购中人民同泰A股上市流通股份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并由中信资本天津持有接受要约的股份。
此次要约收购的价格为12.79元/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约18.67亿元。作为本次要约的收购人,中信资本天津已将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具的覆盖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银行保函提交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作为此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中信资本天津此次要约收购以现金支付,所需资金将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对外筹措的资金。人民同泰称,截至公告日,因此次交易为中信资本医药对国有控股企业哈药集团进行增资,尚需哈尔滨市国资委将本次增资事宜逐级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权部门审批,能否取得批准或何时取得批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作者: 崔启斌 刘凤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