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拟规定中成药命名避免宝灵精等字样 网友:风油精咋办?)
强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风油精……按照国家新规,这些百姓熟知的中成药或将集体改名。
为加强注册管理,进一步规范中成药的命名,1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公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中成药名称一般不超过8个字,应避免含“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不应采用“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及含有“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
《征求意见稿》提出,中成药命名应遵循“科学简明,避免重名”“必要、合理”“避免暗示、夸大疗效”“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四项原则。中成药通用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不易产生歧义和误导,避免使用生涩用语。一般字数不超过8个字;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名称中应明确剂型,且剂型应放在名称最后;名称中除剂型外,不应与已有中成药通用名重复,避免同名异方、同方异名的产生。
《征求意见稿》明确,中成药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也不应用代号命名。如:名称中含“X0X”等字样;也不应采用固有特定含义名词的谐音。如:名人名字的谐音等;一般不应含有濒危受保护动、植物名称。
中成药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如:名称中含“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名称含有“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不少网友担心,“风油精要是改了名就真的看不懂了”。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对原有中成药不规范命名的规范。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过渡时间应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作者:许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