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旭)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继临床医学专业从七年制招生调整为“5+3一体化”之后的又一改革措施。
《意见》要求,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实施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业务课将分别开考。同时,要全面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规等基本职业素质方面进行考查。
此外,《意见》要求强化复试考核,充分发挥招生单位录取主体作用。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初试成绩的复试分数线,以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