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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恪:短假对于推进带薪休假意义不大

2015-08-12 15:33:43 来源:网易评论

据报道,《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日前下发,意见要求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在部分企业职工连正常双休都无法保障的背景下,所谓周末“两天半短假”于大多数人而言恐怕只是奢望。“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这一限定词的存在,更是让人浮想联翩。正如带薪休假落实程度在机关单位与民企之间存在很大悬殊,“两天半短假”会否异化为小部分人的变相福利,这种担忧并不多余。

有论者认为,“两天半短假”意义并不在于能增加多少假期,而在于作为带薪休假的过渡,为带薪休假提供可行性道路探索。这种设想十分美好,但实际上既不符合“两天半短假”的政策本意,又忽视带薪休假落实难的真正症结。首先,即便抛开休假公平问题不谈,一个大多数企业职工都无法享受的短假,对于带薪休假的格局并不会产生多大实质影响。其次,探索、过渡之说未免太过一厢情愿。要知道,“两天半短假”出现于促进旅游消费而非带薪休假的文件中,这就从根本上决定其作为刺激旅游消费的工具性角色。不管“两天半短假”对于刺激旅游消费是否有用,公众休假权在其中都显得像个配角。

梳理相关文件不难发现,除去上位法层面对于带薪休假的原则性表述,其他关于带薪休假的政策多半都藏身于关于促进旅游消费的文件中。借助刺激旅游消费来推进带薪休假本身不存在什么问题,带薪休假与旅游消费更非有你无我互相排斥的关系,但凡事都有主次之分层级之别,带薪休假事关职工休假权,属于权利范畴;旅游消费则从属于经济发展,属于工具范畴。在权利与工具之间,显然权利在先,工具在后。

就此角度而言,带薪休假不是旅游消费的棋子,带薪休假该如何落实并不以能否促进旅游消费为前提。若是带薪休假能够促进旅游消费,那当然是皆大欢喜之事;若不能,则并不有损带薪休假本身的正当性。至于借刺激旅游消费来推进带薪休假,实践也不像理论设想的那么美好——当初为刺激消费而推出的黄金周,刺激效果正在逐步减弱,而带薪休假依旧原地踏步。

“两天半短假”网络议论纷纷,“恢复黄金周”响应者众。都是增加假期,公众情绪却出现如此之大的反差,原因何在?一方面在于休假公平性,黄金周人人皆能覆盖,“两天半短假”却只能为某些“有条件”的人所享有;另一方面,既然带薪休假一时难以落实,寻求替代性的强制休假就成为理性选择,黄金周所起的作用就是如此。

然而,无论是“黄金周”,还是“两天半短假”,都不是推进带薪休假的正式制度安排。落实带薪休假之不易,与其说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毋宁说职工权利过于弱势,职工面对企业缺乏话语权,而法律法规又不够硬气,导致职工“有假不敢休”,甚至部分人连双休都无法争取。问题症结在这里,仅靠休假时间方式的微调,恐怕难以触动带薪休假的格局。(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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