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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改革,要把实惠留给百姓

2015-05-20 09:53:58 来源:人民日报

医改的最终目的,就是病有所医,满足老百姓的健康需求。这就决定了药价改革不能单兵突进,要讲究协同作战

寻医问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药价改革大幕开启。尽管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次改革是希望把方便交给市场、把实惠留给群众,但仍有人担心,市场化会不会令药价暴涨?还有人问,药价交给市场决定,医疗事业的公益性又体现在哪里?

应当承认,看病贵是现阶段一大民生难题。大处方、高价药的问题,很大程度缘于过多的流通环节,以及“以药补医”的旧模式。政府部门的价格管制,有的时候不仅没有降低实际药价,反倒扭曲了供求关系,造成一些常用低价药的“脱市”。再比如个别中药、进口专利药物以稀为贵,单纯压价是压不下来的。

因此,放开药价,更有利于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真实价格,反映药品这一特殊商品的真实价值。加之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价格监管工作的强化,有理由相信绝大部分药品价格不会异常上涨。更何况,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等还暂时限价,药品的公益属性仍会得到充分体现。

但凡改革,皆不打无准备之仗。一是“先立后破”,相应的集中招标采购等准备工作,政府部门和医院已经着手多时。二是“于法有据”,今年4月修改的药品管理法已为药价市场化铺平了道路。三是“试点先行”,去年以来在江西等地先后放开了几百种药品的定价,市场的反应总体平稳。

改革一旦启动,会有一些不确定性,对此应有防范。取消药价的管制,并不等于放弃对药价的监管,而是依然强调放管结合。比如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需要依法严肃处理。此前山东两家医药公司便因违法被处以数百万元罚款。应该说,政府今后不是撒手不管了,只是换了另一种更有效科学的方式来管。

这个意义上说,改药价的过程也是在推动政府改革。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从事前的审批、定价,转到事中、事后的监管、执法,从简单化、行政化的价格管控,改为立体化、间接式的价格监管。不再冲在第一线,而是把好最后一道关,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正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要义所在。

另一方面,无论谁来定价、如何定价,医改的最终目的,就是病有所医,满足老百姓的健康需求。这就决定了药价改革不能单兵突进,而要协同作战。医疗供给须侧重市场化,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多点执业,给医院更多自主权,允许处方药由药店供应,发展“互联网+”大幅降低流通成本;需求方面,则须注重公益性,增强医保支付能力,打通地区间隔阂。可以说,药价改革只是第一步,国办近日印发的工作任务,明确了7方面27项重点,正是让医改全线提速。

有老同志回忆解放初访问苏联时,衣服扣子掉了,去商店买,竟没有,“因为我们没有这个生产计划”。实践证明,由政府来直接配置资源、拟定价格的老路,一定是走不好的。药价由红头文件来定可靠?还是由无形之手来定高效?不言自明。只有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让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才能提高效率;让政府为所当为,才能确保公平,释放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机与活力。

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但只要方向正、路子对,就会渐入佳境。放开药价之后,也许会有个别价格的波动、会有改革的阵痛期,但换来的将是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百姓整体福祉的增进。因此,下一步需要各个环节协调发力,使政策细化落实,从而切实让老百姓分享改革带来的实惠。(洪乐风)

《人民日报》( 2015年05月20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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