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胡 芳
7月30日,湖北省卫计委下发了2014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贯彻了国家卫计委“分类采购”的基本原则,在一些操作细节上较其他省份更为温和。
根据方案,《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目录(2014年版)》中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一、二类精神药品)、免费治疗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计划生育用药以及中药饮片之外的药品,全部纳入集中采购范围。采购周期暂定为两年。
湖北省此次将招标目录分为常用低价药品、短缺药品、基础大输液药品和竞价/议价药品4类。该省本轮招标尽管仍实行“双信封”评标方式,但按照国家卫计委分类采购的基本原则,不同类别药品,采购方式各有不同,且前3者只需要通过经济技术标即可。
根据方案,对基础大输液药品实行统一采购价,仅对接受统一采购价的投标人进行经济技术标评审,按评审得分高低取一定数量的拟中标人。方案规定,基础大输液统一采购价为湖北省 2011 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价;对于常用低价药品,经济技术标审核通过的全部挂网,在不突破国家发改委确定的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情况下,由采购主体自行议价;对短缺药品则以国家发改委和湖北省物价局发布的最高零售价扣除 15%加价率(单价超过 500元的药品扣 75 元)的批价为限价,挂网采购。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5月下发的《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该省还拟对低价药品种进行经济技术评标,取得分最高的3个作为中标企业。“现在方案明确规定,只要经济标审核通过的全部挂网,不限企业个数,说明湖北省还是听取了多方意见。”有分析人士认为。
至于竞价/议价药品,则严格遵照“双信封”评标方式,企业除了提交经济技术标书外,还需提交商务标书,即企业的药品价格。不过,在竞价环节中,湖北省此次摒弃了商务标“价格最低者中标”的传统,而是规定“经济技术标通过后,再结合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确定拟中标投标人”。其综合评分标准为,技术标占比60%,商务标占比为40%。这就意味着在行业排名、创新能力、企业诚信以及产品质量类型、质量执行标准等方面占据优势的企业,有望在竞价评审中脱颖而出。
此外,在方案中,湖北省虽然将企业及其投标产品所对应的生产线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且强调“不接受未获得新修订药品 GMP认证的无菌制剂的投标申请”,但同时规定,“非无菌制剂未获得新修订药品 GMP认证的可参加投标,但中标后须在 2015 年12月31日前通过新修订药品 GMP认证,否则自截止日起撤销中标资格”。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生产的,须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药品委托生产批件》。业界认为,此举较之安徽省今年6月彻底屏蔽血液制品、注射剂等无菌药品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产品信息的做法,要人性化得多。
不过, 方案也体现出对湖北省企业的倾斜。方案规定,“竞价药品组中无本省投标人中标的,增加同评审组中一名经济技术标得分最高的本省投标人为拟中标人,中标价为同组最低价,不占中标名额”;“基础大输液增加 1~2 名经济技术标得分最高的本省企业中标,中标价为同组最低价,不占中标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