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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工资 将被限制上市

2014-01-22 10:45:29 来源:华商报

企业拖欠工资、拖欠债务、商业贿赂等,以后将被暂缓办理行政许可,不能享受政府扶持,限制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昨天,记者从陕西省信用办了解到,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试点推行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目前,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编办已联合

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企业综合信用分为“三等九级”

“以前信用信息不能共享,个别企业在一个地方失信了其他部门不一定掌握。信用体系共享后,市场主体在参与政府活动中将受到很大限制。比如拖欠工资、招投标中弄虚作假,以后参加政府资金分配、财政补贴时将受到影响。”省信用办政策研究组相关人士说。

据其介绍,企业综合信用按“三等九级”划分,A等(细分为AAA、AA、A)表示受评企业信用素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资金实力、资产质量、经营管理、经济效益等各项经济指标处于中等以上水平,履约能力较强。对A等企业应在资金扶持、资源配置等倾斜。

虚假宣传等严重失信行为将被联动惩戒

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将对失信行为重点监控并实施联合惩戒。如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不履行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违反社会保险制度;违约侵权、拖欠债务、商业贿赂、价格垄断、招投标违法违规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商业欺诈、违法虚假宣传、散布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骗取或挪用国家资金等。

《意见》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对严重失信主体应及时曝光,可视情节依法采取惩戒联动措施。如暂缓办理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审核手续,或取消有关申请资格;限制参加重大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不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取消财政补贴资格,限制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严格限制新增项目和用地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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