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另一方面是医保基金“钱多到花不出去”,医保基金的管理正面临效率难题。据媒体报道,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十六次年会上,有官员指出,到2012年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7644亿元。自1999年至今,除2010年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率都在20%以上,其中2001年的结余率高达35%。有关医保基金“钱多到花不出去”的消息传出后,引发社会热议,在饱受诟病的同时,各界人士也纷纷为降低医保基金结余支招。
在笔者看来,医保基金“沉睡”,并不仅仅是由于“惜保病”所致,而是成因复杂。医保基金大量结余,基金管理效率低下、资金闲置浪费现象的背后所暴露的是医保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医保管理待完善
按理,医保基金不宜结余过多,实现当年的收支平衡是基本原则。然而,无论从结余率还是结余总额来看,中国城镇医保基金结余均过高、过多,这是极为不正常的现象。
众所周知,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这笔基金大量结余,意味着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救命”作用。实际上,不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存在“钱花不出去”的怪现象,一些地方的新农合也或多或少存在同样问题。老百姓一直感叹“看病贵”,却有大量医保基金躺在账户里“睡大觉”,这无疑是不正常的。导致医保基金结余过多的原因,要么是医保基金收入过多,要么是报销比例过低。
对于医保管理来说,一方面由于医保基金中包含财政投入,资金沉淀严重意味着公共财政资源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由于对医保基金的使用、存放缺乏较系统的监管,结余率过高,还面临着被违规挪用的风险,极易滋生腐败。
不可否认,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将因为退休人员的增加而相应提高,因此,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看,医保基金的结余率适当高于发达国家也能理解。不过,也要看到,为防范老龄化风险而提高结余率,绝对不意味着结余率越高越好,因为结余率越高,往往意味着医保的保障水平越低。对此,有媒体评论直言:“以低保障水平来换得医保基金应对风险的稳定性,无异于走入了另一极端”。还有人认为,医保机构为避免医保基金被滥用,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过严,正是这种医保机构的“惜保”,导致医保基金结余额过高。
推动医保体制改革
国务院一再强调“用好存量资金”,并将之设定为既定政策。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说,要避免资金浪费,让花不出去的钱花到公众需要的地方,当务之急就是推动医保体制改革,而较大幅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乃是提高医保基金利用率、降低结余率的治本之策。事实也证明,当前最紧要的不是提高缴保比例,而是如何打通医保基金的流转通道,实现更高水平的统筹。笔者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至少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尽快实现城镇居民、职工与农民在医保上的同等待遇,实现医保全民公平;另一方面,尽快整合全国医保基金资源,实现职工、城镇居民、农民医保全国联网,建立全国医保基金“大池子”模式,使得医保基金汇集到全国一个大账户里,在全国统筹流动、调度拨付。这不但能大大提高全国性医保基金的统筹能力、调度能力、保障能力,而且能够大大减少因层层管理而出现的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有利于参保人员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的就医报销,有利于人口和劳动力的流动。从长计议,当前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体系。以此为基础,根据缴费基数,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区别对待不同人群的医疗报销比例和额度。
无论是站在“重民生”的高度,还是从“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长期目标来看,大幅提高报销比例,把更多病种纳入报销范围,降低城乡医保基金的结余率,都是当前医保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迫在眉睫。
此外,政府应该切实担负起医保的主要责任。政府必须提高医保补贴水平,重点是对农村和城市居民提高医保资金的帮助和扶持,从而使我国整个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预算总支出的比例逐步提升。这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之举。(廖海金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