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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军:拒绝志愿捐献是损害公益

2013-11-18 14:35:15 来源:网易评论

在西安工作的小魏准备捐献自己的骨髓,谁知血站和骨髓库均表示,今年采集骨髓的任务已经完成,要捐献只能等到明年3月,小魏不明白:“怎么捐献骨髓还有任务?”(11月17日《华商报》)

不久前,媒体还曾经报道了另外一件事,武汉病危小伙欲捐献遗体,而红十字会回应不提供“上门登记”的服务。对此,有专家评论指出,“特事要特办,我们不能一刀切,我们要人性化操作。在规程上,我们要完善遗体捐献的每一个流程和细节,这个基本原则就是实现捐献者伟大的愿望,给捐献者提供最大的便捷,我们宁可吃点亏,我们宁可付出一些代价,不要伤了捐献者的心。”

这一次,西安骨髓捐献志愿者的遭遇,虽然看起来是由于资金有限的现实问题所致,但是,前后的两件事,给志愿者造成的困境却是一样的,都是因为公益组织自身的运行限制,而使得志愿者的美好意愿不能如愿以偿。不言而喻,类似这种让志愿者伤心的事件,汇聚起来的整体社会效应,注定将会成为莫大的社会公益之殇。

毋庸置疑,为了让志愿者的心意能够发挥最优化、最大化的社会效用,社会公益组织也起到了很重要的桥梁、中介作用,在宣传、动员和组织社会公益资源方面,公益团体的组织化、社会化功不可没,也是公益事业的发展方向。不过,如果社会公益组织不能成为温暖的“志愿者之家”,反而让志愿者的热情屡屡受挫的话,肯定会损害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志愿者能够自愿去捐献遗体、捐献骨髓,让其他社会成员从中受益,本身就需要突破个人心理、传统观念的各种束缚,去做出自己的艰难选择。因此,对于每一个志愿者的公益行为,都需要采取认真、严谨的态度来对待,而现实中的公益组织运行,也需要制定出严密、周全的规则予以保障,同时还需要在资金上进行一定的预算筹集投入。这最终的目标总归就是为了让志愿者的公益之心有一个通畅的出口,这是所有公益组织存在的最坚实的根基。

而就遗体捐献和骨髓捐献过程中发生的这两起事件来看,公益组织的一些所谓内部规定和任务指标,却成了志愿者行善受阻的直接障碍,只能说明有的社会公益组织已经开始逐渐显现出冷冰冰的“工具化”,公益组织应有的温情似乎缺少了一点,并且暴露出了组织体系上的“衙门化”、“官僚化”不良倾向。凡此种种的问题,在具体事情上,不仅慢待了志愿者,也让公益的社会价值从基础上受到了不可忽视的冲击,长此以往,肯定会降低公益组织的感召力。

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得者特蕾莎修女曾经说,“你多年来营造的东西,有人在一夜之间把它摧毁。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去营造。”首先,这是在勉励每一位志愿者,不管你遇到什么误解乃至于社会不公,仍然要保持慈善之心、公益之心。与此同时,有些公益组织是不是也需要从中体悟到一些语重心长的教诲呢?对于社会公益组织来说,少板起面孔,少设置一些繁琐的功利性制度藩篱,多体谅志愿者的心情和难处,多安排一些公益性的绿色通道,才可以避免公益之殇。(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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