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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奇葩规定:领工资需签非公司员工声明

2013-10-12 15:53:00 来源:新快报

工人举报白云区某水厂不签劳动合同的"奇葩"规定:

昨日节目现场,有市民投诉白云区太和镇天源长寿村矿泉水厂的“奇葩”做法:用工不签合同,工人每次领工资须签一份声明,声明为非该公司员工。工人多方 举报后,劳动部门处罚要求整改,该公司竟在员工宿舍张贴通知称,如果再有人乱说,罚款100元。对此,市人社局局长杨秦现场表态,“无论涉及到谁,犯法该 查的查,绝不手软”。

工人举报“15年来从不给员工买社保”

节目的尾声播放了一个举报片段。视频中,自称之前就职于白云区太和镇某矿泉水厂保安队长陈先生举报,今年4月初他应聘进水厂工作,但随后碰到各种“开 眼界”的事:该水厂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陈先生咨询人事部门,被告知只是承包他的8小时;员工领工资时要写一个声明,承诺自己不是厂里员工,跟厂里没有劳动关系,否则领不到工资。

陈先生也应邀来到昨日的节目现场。据其介绍,由于公司不给买社保,他提出不同意见,随后被公司辞退。他就此事向白云区太和镇劳动所投诉,“太和劳动所踢皮球,我去了五六次,他们叫我去省里、市里,去找媒体”。“我听他们的话,去了(向省、市劳动部门反映)以后又把我踢回到白云区了”,陈先生说。最终, 陈先生通过向市政府纠风办信访,由白云区劳监大队出面,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不过,出乎意料地是,所谓的“整改”却换回了该公司贴出的一份告示。电视台记者在回该水厂暗访时,在员工宿舍区的每个宿舍门口,都贴上了一个告示,告示要求员工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节目现场,陈先生及其工友还现场爆料称,不给员工买社保在该水厂非常普遍,“他们成立15年来从不给员工买社保”。并称,该水厂老板为某政协委员。

局长回应无论涉及到谁,该查就查

对于工人投诉被踢皮球之事,市人社局局长杨秦对属下提出批评,“不管是给镇劳动所,还是区劳监大队、区人社局,反映的情况都是一致的,即使解决不了, 也应该积极向上汇报。这是我们应该自查和整改的。希望各个区人社部门能主动自查自身的问题,不要让媒体指出一点就整改一点”。

而对于工人称水厂老板是政协委员,杨秦现场回应:无论谁敢触犯法律,在我们权限范围内我们该查的查,绝不会手软,需要我们出手的时候该出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放心,我们不会因为他是政协委员就袒护他。”

(原标题:劳动合同的奇葩规定:领工资需签非公司员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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